通山县法院与县直35家单位建立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2017-08-08 16:08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陈继井

近日,由通山县法院和县发改局牵头,联合县人行、县国土资源局等35家县直有关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由法院在全县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上实时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定向联系,按照备忘录及有关规定实施惩戒或解除惩戒。

据悉,发布备忘录目的是“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打破各单位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建立诚实信用体系。《备忘录》共提出24项惩戒措施,具体细化到失信被执行人的住房、贷款、出行、就业、子女上学、国家优惠性政策的认定等各个方面,真正意义上让“老赖”寸步难行、处处受限。

截至目前,通山法院通过电视台、电台、政务网、流动宣传车、LED公共显示屏公布失信人员名单110人;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协助查封被执行人房屋10套,土地2宗;县工商局办理被执行人股权变更手续1件;县旅游局限制被执行人在三星级宾馆住宿2人;工行、农行、农商行等金融行业协助办理冻结、扣划存款7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