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湖北法院执行工作及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剑军作为基层法院代表参加会议,并就如何破解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行为这一难题答记者问。
楚天法治记者:刚才,王秋隆副院长提到,针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难题,通山县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精准打击。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通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剑军:
谢谢您的提问。
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中,通山县针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难题,采取有效措施,对拒执犯罪实施精准打击,引导树立“失信可耻、拒执必惩”的价值导向,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侦查15件,判处拒执类刑事案件7件,执行到位500余万元,多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债务。
一是引入穿透式执行理念,深挖财产线索。坚持“总对总”网络查控与线下实地摸排相结合,穿透式核查被执行人情况,精准锁定其履行能力。对故意隐匿、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坚决追究拒执责任,依法追溯财产流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拒执案,公司股东在诉讼期间转移股权和法定代表人,导致执行困难。我院查实后,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移送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推动刑事立案,破解了“企业实际控制人恶意逃债”难题。
二是建立关联人预警机制,追究共犯责任。在全省率先出台《涉企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关联人执行预警机制创建方案》,向关联人发放《被执行人关联人预警告知书》,警示其不得协助被执行人转移、隐藏财产,否则承担法律责任,甚至以拒执罪共犯论处。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配偶协助隐匿、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我院将其移送立案侦查,最终该配偶被以拒执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这一机制运行以来,促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8件。
三是强化公检法联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主动构建“公检法”联动打击体系,法院负责财产线索查控,公安机关负责证据固定,检察机关做好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有效凝聚了办案合力。强化强制措施衔接,与公安机关对接司法拘留转刑事拘留标准,实现“司法惩戒”向“刑事追责”的无缝衔接。联合追逃布控,破解“人难找”困境,将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实现“线索共享、协同追逃”,专项行动期间,4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