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2022年度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的61个集体和16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全省法院系统有10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其中通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陈朝美获评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