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大领导到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3-10-11 08:58

   

10月9日上午,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凌一行5人来到通山县人民法院,就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县法院院院长赵志刚、部分党组成员和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座谈。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华先江就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2005年以来,全院共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6321件,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4278件,陪审率达67.7%,人民陪审员还在庭前调解、执行和解和法治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力推进了司法民主,促进了司法公正,我县人民陪审员工作受先后到省、市表彰。3名人民陪审员代表畅谈自己履职的体会,就如何进一步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来了意见和建议。

   刘主任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提出: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深入挖掘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的感人事迹,促进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社会认同感。二是要优化选任标准,加强教育培训。要完善选任机制,把社会阅历丰富、有群众威信、德才兼备的人引进来,加强法律知识和陪审能力学习,提升人民陪审员整体素质。三是要注重科学管理,发挥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随机抽取、特长选用及城乡协调的管理制度,加强与陪审员所在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四是要严格督查考核,提升陪审效能。建立业绩档案,实行述职述廉,落实奖惩机制,激励人民陪审员工作热情,提升工作实效。最后他希望县法院进一步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实意义,认真研究解决人民陪审员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加强同县人大的联系,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