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两位陈警官和三位律师的倾力配合,让本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感谢从律师。”“感谢陈律师......”
通山法院横石法庭的调解室内,连连传来一片道谢声,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刚刚在这里得到化解,原告徐某当天获赔6万元,各方当事人均对该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022年6月,横石人民法庭庭长接到九宫山镇韩家村辅警电话,称韩家村发生一起建房工人摔伤事件,请求法庭给予调解意见指导。后因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协调工作,辅警告知受害方依法向法庭提交诉讼材料。
横石法庭在收到立案材料后,先行告知原告徐某,法庭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对于涉及婚姻家事、村集体、侵权等民生类案件,法官必须要到实地查看,走访村委会,邀请村干部或者乡贤参与诉前调解,本案若在7天内无法达成诉前调解,法庭将直接立案受理。经过实地走访,承办法官得知,徐某受邓某雇请,在为谭某建房提供劳务过程中摔伤,徐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此次受伤给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谭某外出务工,父母年事已高无法配合,而徐某与邓某亦无法当场达成调解意见。最终,承办法官在联合韩家村、富有村村干部、辅警“集中会诊”之下决定由法庭立案受理,村干部通过引导驻村或援助律师配合参与,共同化解矛盾。
开庭当天,韩家村及富有村辅警、徐某、邓某、谭某及三位律师均按时抵达法庭,各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处理。在认真听取三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律师们分别阐述了观点,后经过两位辅警分别做调解工作,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邓某、谭某当场各向徐某给付赔偿款3万元。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还当场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当事人在今后提供劳务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村干部在处理该类案件中的调解原则,各方大呼实用。
近年来,通山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成立3+X工作室、法官工作室,与村支书、各职能部门、律师等联合调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的非诉解纷平台,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