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联动 跨越十九年!历经两代人邻里纠纷终化圆满

2025-06-27 11:08
来源: 黄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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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庭长,窦调解员,谢谢你们!钱多少不重要,我就想要个理儿,这些年辛苦你们了!”6月23日中午12点40分,在黄沙铺镇综治中心,63岁的老邓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言语间满是感激。

事情还得从三十多年前说起。1994年,老邓在黄沙铺镇某某村购买了一块地基建造了房子,与老刘做了邻居,邻里关系一直很和睦,直至2006年,老刘建新房的时候,双方因相邻界限问题开始产生了摩擦。2006年12月,在时任村支书以及几位村干部的见证下,老邓和老刘签订了一份《房屋建筑协议》,明确了边界及排水等事项。

两年后,老邓的房屋开始出现墙体裂缝、墙皮渗水,2008年9月,老邓和老刘在黄沙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老刘赔偿老邓人民币3000元整,由老邓自行修缮房屋裂缝;如果以后老邓房屋出现明显恶化,老邓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3年,老邓的房屋再次出现严重漏水,此时老刘已去世,其房屋由儿子小刘继承。老邓多次找小刘协商无果后,于2025年3月求助黄沙法庭。

了解案件详情后,为避免因法庭上“兵戎相见”加剧邻里矛盾,承办法官没有急着立案开庭,而是随老邓一起实地勘察,寻找解决之道。现场发现,双方房屋建造年代久远,虽然前面有空隙,但是房屋后方确有接触,老邓的房屋也确实存在漏水情况。

但房屋漏水究竟是因房屋挤压造成还是因年久失修自然老化,老邓和小刘各执一词,双方都不肯让步。法庭两次到现场组织调解未果,就修缮方案及费用分担问题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尽快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建议老邓先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房屋受损程度及修缮费用,以便明确损失和责任比例。

6月中旬,老邓告知法庭,经专业师傅现场评估,房屋总面积200平,修缮费用3-4万元,因与小刘房屋接触造成的屋顶破裂的面积大概有70平,故主张小刘承担1/3费用。小刘则认为接触面仅3米,防水费用最多2000元。虽然双方的预期有一定差距,但承办法官仍然看到了调解希望,遂邀请专职调解员窦桂龙和司法所所长卢江共同参与,在综治中心组织双方调解。

“我们今天坐在这里是为了解决问题的,非要争个高低输赢没有意义,双方都是懂理的人,都冷静下来好好考虑。”今年已经70多岁的调解员窦桂龙恳切地劝解道。

曾参与2008年调解的司法所所长卢江也劝道,“这案子当年就是我们所调解的,你们两家挨在一起几十年了,今后也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因为几千块钱伤了和气不值当,双方都各退一步,请法庭居中提个建议。”

承办法官提议:“毕竟这是上一代的纠纷,且已经调解赔偿过一次,建议小刘补偿老邓5000元,若走诉讼,光鉴定费、律师费可能就不止这个数。”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小刘一次性补偿老邓4000元,该房屋损害纠纷就此了结。协议签订后,小刘当场支付了补偿款。至此,这起跨越十九年、历经两代人的邻里纠纷,在多部门联动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今后,通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同优势,用心用情用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努力将纠纷止于诉前、解于萌芽,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乡村振兴注入更加强劲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