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再借霹雳东风维护地方企业利益

2017-05-13 10:18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陈继井 王沁    浏览: 335

4月17日,原告湖北方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远建材)收到被告金某转账的10万元案款,方远公司法务经理甘某一扫长途奔波的疲倦,向承办此案的法官冷绪昌竖起大拇指,并连连鞠躬致谢。

经查,原告方远建材系通山一家生产出售混凝土的公司,被告金某是温州市瓯海区的某公司老板,2015年4月25日因承建通山浦阳水晶工业园工程,向原告购买了一批混凝土,约定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该工地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完工,被告金某仅支付了小部分货款,余款一直拖欠未付。今年1月7日,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金某诉至通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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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法官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邮寄、均未付联系上被告金某,与原告协商决定前往金某住所地送达诉讼材料。经过7小时奔波后到达温州,并马不停蹄赶往当地派出所了解到金某下落,于4月16日下午成功与被告取得联系。次日上午,办案法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甘某诉说了方远建材经营的难处,希望金某予以理解和支持。金某表示会还款但不能确定还款日期,法官看出金某想拖延时间,便严辞厉正的告知金某,在商之人诚信为本,有意拖延债务,只是时间问题。当前, 湖北法院正大力开展霹雳行动,对消极、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视情况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现方远公司千里迢迢过来协调,希望你们能达成调解协议。经进一步协商,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且被告当即支付了10万元案款。此案成功审结,有效维护了方远建材的利益。

 4月份以来,通山法院多次借助霹雳行动东风,加强审执协调,促成当事人和解案件18件, “霹雳--2017”专项行动有效震慑了“老赖“和心存侥幸的“准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