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调解,关爱弱势群体

2020-11-17 11:22
来源: 综合审判庭
作者: 张宇    浏览: 549

近日,通山法院综合审判庭刘亚军法官在多次和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后,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让群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2016年1月,原告邓女士在通山县某电器店花费1000元购买一台电冰箱,在使用过程中,邓女士发现该冰箱存在一系列质量问题,邓女士找到被告魏老板要求被告帮忙维修,被告虽进行了维修,可原告还是不满意,要求被告退换。被告认为,已经超过了七天无理由退货,被告还进行了维修,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是因为使用年限过长,与被告无关。为此,原告诉至本院。

考虑到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关系到群众日常生活,尤其是社会底层弱势群体的生活,直接裁决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原告又是一个贫困户和残疾人,于是刘亚军法官充分发挥马锡五审判模式的经验,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在和被告沟通后,被告将店内一台冰箱,与原告购买的冰箱进行退换,原告向被告进行适当补偿,最终促使双方当庭达成调解,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刘亚军法官经过深入分析,调查了解、被告情况,学习马锡五审判模式的精髓,科学化解基层矛盾,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法官的责任和担当,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同时,不忘党员本色,最终获得原被告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