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9点,通山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诉被告通山县通羊镇人民政府不履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职责一案。全县30余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庭审,通羊镇镇长袁德令积极主动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作为政府机关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该案的争议焦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规范流畅,法庭秩序井然。
法庭辩论结束后,袁德令在法庭“发声”,他说,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做出行政行为时,一定要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具体到本案,宅基地审批工作是项民心工程,涉及千家万户,触及百姓的根本利益。同时,宅基地审批也是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联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
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审批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推进宅基地制度试点改革工作,保障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庭审结束后,通山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行政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诉讼,该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又出彩”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本次通过参与这种“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受益匪浅。深刻体会到依法规范行使公权力的重要性,今后将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让行政执法工作体现政府温度,以赢得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通山法院历来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且为有效避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出庭不出效",通山法院在庭审中为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预留专门的"发声”环节,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就行政执法宣传、促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规范依法行政等陈述意见,缓解与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告官者必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已成为通山县行政审判的新常态。
在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地的同时,通山法院将持续完善和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机制、府院联动机制,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不断“出彩”,推动行政争议多渠道、实质性化解,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助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