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山法院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发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创新审判管理、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质效机制,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具体的措施是:
一、强化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质量。一是严格案件评查。对所审结的刑事案件实行审结一件首先自评一件,然后再送院审监庭评审,对审监庭评审出来有问题的案件逐件落实责任予以纠正。今年 1至10月,审监庭共评审刑事案件163件,件件合格;二是严格庭审评查。规定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庭审评查率必须达到50%,今年以来,由审委会委员组成的庭审评查组观摩刑事庭审活动5场次,庭审观摩后,按照院制定的评分标准逐项计分,进行排名并落实奖惩措施;三是严格裁判文书评查。对刑事裁判文书评查提前至送达当事人之前进行,所有文书在送达前均由分管院长、庭长把关,确认无误后再送达当事人,今年防止了4份文书带错出门,有6份被评为全院优秀裁判文书;四是严格合议制度。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都要阅卷,主审法官确定庭审方案,庭审后及时合议,让每位成员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案件处理意见,对意见难以统一,争议较大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五是严格审判组织。对涉及适用法律等疑难问题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对一些有影响的案件,及时召开刑庭庭务会,由分管院长主持进行讨论。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从而建立了一套主审法官、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审委会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的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六是严格审限管理。从立案到审理,有关数据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刑庭庭长和分管院长随时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监督。今年刑事审判无超审限案件。七是严格整改落实。一方面是针对存在问题剖析原因,在案件评查后,召开刑庭全体干警会议,对评查出来有问题的案件,逐件进行研究分析,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另一方面是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在查明产生问题原因的基础上,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查处,并限期整改,使全体刑事审判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以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办案质量不断提高。1至11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23件,审结214件,结案率为96%,结案率同比上升1.1百分点;上诉案件18件,同比减少12件;改判案件3件,同比减少2件;发回重审案件2件,同比减少1件。出现了“一升三减少”的良好势头。2011年,刑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二、强化量刑规范,努力提高刑事审判工作透明度。一是注重量刑提示。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被告人量刑情节及被指控罪名的量刑幅度,让被告人明白自己存在哪些量刑情节,如何计算量刑期限,对量刑期限一目了然;二是注重量刑程序。在庭审中注重听取控辩双方对量刑的意见,将量刑纳入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之中,保障量刑的相对独立性。通过法庭调查,把被告人的法定量刑情节及酌定量刑情节查清。在法庭辩论中,首先要求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事实及定性进行辩论,然后由控辩双方围绕对被告人的量刑进行辩论;三是注重量刑计算。对每个案件做到一案一表,在表中注明定罪、量刑情节、加减幅度等内容,对合议的案件,首先由主审法官制作量刑评议表,然后合议庭讨论确定计算刑罚。元至11月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的案件203件212人,罪犯服判率达85.4%。对需经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主审法官要向审委会委员说明量刑的全部过程。同时,还要在裁判文书中对量刑进行表述,尽量使个案之间量刑平衡。有效避免了“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现象发生。
三、强化调解工作,努力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一是找准突破口。根据不同当事人的心理特征,对症下药,帮助当事人双方寻找利益的共同点,尽力消除一方对另一方的怨气,促成调解;二是把握调解时机。对当事人抵触情绪不大的案件,将调解工作做在庭审前,避免在庭审辩论中激化矛盾。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利用调查证据、鉴定等时间差给当事人适当的时间权衡利弊,待其情绪缓和后,讲明事实道理,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三是扩大调解参与人员范围。在调解中,适时邀请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人大代表和当地干部等参与调解,利用他们贴近群众的优势来感化当事人,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今年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59件,调解结案150件,调解率为94.3%,涉案标的执结率为92.1%。同时,我们还对特困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13万元。
四、强化措施落实,努力提高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能力。一是突出庭审教育。加强审前调查工作,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犯罪原因等情况,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发放调查问卷,作好调查笔录,确保庭审教育有的放矢。继续推行“圆桌审判”方式,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教育等规定,促使庭审教育在严谨宽松的气氛中进行。近年来,我院所审结的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再犯罪率不足1%;二是突出心理疏导。对来自教育、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的人民陪审员,尽量安排其多参与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充分利用他们特有的心理疏导优势,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和转化工作。推行发送“法官寄语”做法,在送达判决书时向未成年被告人发送“法官寄语”,引导其悔罪重新做人。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跟踪回访,今年上半年对审结的15件50名未成年被告人逐一回访,了解其改造表现,并加强思想疏导,有力促进了对未成年犯罪分子的帮教和改造;三是突出特殊保护。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尽量适用缓刑。对未成年被告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为未成年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的机会,以利实现教育、挽救目的。在今年审结的15件未成年犯罪案件中,上诉案件仅1件,无涉诉信访案件发生,有效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五、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刑事审判干警政治业务素质。通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促使刑事审判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积极鼓励干警自学和加强法官培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年初针对刑事审判队伍力量不足的状况增加了刑事审判工作人员。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刑事审判权的公正廉洁行使,实现了刑事审判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强化机制建设,努力提高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水平。我院十分注重发挥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制定了《刑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各司其职,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刑事诉讼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疑难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尺度,规范了我县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在诉讼程序上的衔接,提高了办案质量,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