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又是一年五一假期。作为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隐水洞迎来了大量游客,为保障游客的旅游体验感,通山县人民法院将法治宣传搬到了景区。
在龙隐山、隐水洞等景区,通山县人民法院大畈人民法庭的干警们向来往游客和附近商户发放《诉讼服务指南》、《旅游纠纷操作手册》等维权操作手册,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并协同公安机关、景区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在旅游旅途中什么人群会享受优惠和便利?”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法官我也想问一下,我和旅行社签了合同,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条款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0条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当然,外出旅游期间也还是自己要注意保管自己的私人财产的。”
“是这么回事啊,我明白了,谢谢你们。”
随后法官一一解答了游客们在旅游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引导大家通过诉讼服务站联动调解的模式,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快速解决纠纷。
本次活动中,干警们发放宣传材料百余份,接受咨询30余次。
通山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诉讼服务站为依托,在旅游旺季组织干警到景区为游客、商家提供法律服务,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