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山某商贸公司与通山某幼儿园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该幼儿园现场支付商贸公司房租12万元,一起房屋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终于实现案结事了。
2019年至2021年期间,王某向通山某商贸公司租赁房屋,用于经营幼儿园。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半年未正常运营,房租未能正常缴付。到2021年6月,该幼儿园决定不再继续租赁该商贸公司的房屋,因无力结清房租,遂向原告商贸公司出具了一张欠条,欠房租14万元。后经商贸公司多次催讨,幼儿园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遂诉至法院。双方对案件事实无太大争议,但被告认为因受疫情影响,幼儿园半年未营业,房租应当适当减免,原告也同意减免,但是对减免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通山法院收案后,先委派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和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审判员和法官助理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原告同意减免2万元房租,被告也积极筹措资金,在签署调解协议时,现场转账给原告。至此,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顺利结案。
今年以来,通山法院以组建4个速裁审判团队为切入点,将公正高效司法作为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中心工作,在全院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模式,构建繁简分流大格局,破解案多人少、审判效率低的难题,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面提升我院审判执行质效。截止目前,我院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2.67%,同比增加4.09%,平均结案周期缩短至32.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