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号,咸宁市锦江温泉旅业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市温泉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马桥镇人民政府顺利召开。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等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据了解,锦江公司、国际酒店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在全国各地共有94宗,涉及100多位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执行标的额达1.18亿元,历时8年无法执行到位。经市中院审委会研究并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该案按照执行转破产程序处理,并指定由通山法院审理。经前期协调和准备,市政府于2018年8月21日下达了《成立咸宁市锦江温泉旅业有限公司与咸宁市温泉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的通知》,成立了破产清算组。8月22日,通山法院作出(2018)鄂122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锦江公司与国际酒店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8月29日,破产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已进驻锦江公司与国际酒店;8月31日,管理人依程序聘请湖北佳成律师事务所和信达会计事务所参与破产事务。
破产清算案审判人员
10月30日的债权人会议上,通山县人民法院通报了破产清算案的审理情况,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会议听取了管理人对前一阶段执行职务工作的总结报告、债权人财产初查情况报告、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查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锦江公司、国际酒店破产财产管理方案以及财产变价方案。
债务人和债权人主席
据初步统计,锦江公司、国际酒店破产案中共申报149户,申报债权4.9亿多,经管理人核对资料后,初步确认债权的债权人有25人,金额1.9亿元;拟确认为临时债权的债权人有94人,金额为6444万元;暂不予确认的有30人,金额为6852万元;经评估,公司财产价值1.27亿元。
会上,法院、管理人充分听取了债权人的意见,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得到了初步的理顺。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使法院、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得到有效沟通,为下一步开展清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虽然顺利召开,但今后更繁重的工作是对债权的审查,应收回的债权,资产的变现,既要保证让真实的债务水落“实”出,也要最大维护所有债权人的利益。通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勤勉尽责,依法忠实执行职务,最大程度维护广大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