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通告

2022-04-13 09:05
来源: 执行局
    浏览: 662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有关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卢方国

被执行人卢方国,男,1974年4月8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修水县人,住江西省修水县港口镇卢坊村十八组。


被执行人夏秀容

被执行人夏秀容,女,1980年3月26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修水县人,住江西省修水县港口镇卢坊村十八组。


案号:(2017)鄂1224执416号

执行依据:(2017)鄂1224民初286号

涉案标的额:人民币102000元及利息

涉案未执标的额:人民币102000元及利息


凡向通山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10%比例予以奖励。


被执行人陈周文

被执行人陈周文,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湖北通山县人,住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社区兴洋小区。


案号:(2019)鄂1224执755号

执行依据:(2018)鄂1224民初1927号

涉案标的:人民币1881300元及利息

涉案未执标的:人民币1881300元及利息


凡向通山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15%比例予以奖励。


特别提醒:

凡向通山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并经通山法院依法拘留的,对举报人现金奖励1000元。

通山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15-2366163

黎法官:1837151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