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厦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6-12-21 16:46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王沁 雷自成    浏览: 491

近日,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燕厦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原告华某望、华某安系兄弟关系,被告华某盛、华某邦系父子关系,均系燕厦乡燕厦村村民。2015年7月24日,双方因林权争议发生纠纷,导致原告兄弟俩受伤入院治疗5天,共花费医疗费7715.12元。被告父子俩分别被县公安局治安处罚行政拘留5日、10日。但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25325.53元。

 燕厦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向原、被告询问,到案发地派出所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查阅医院证明及医疗费清单等有关材料,全面深入的掌握了案件事实。

承办法官意识到双方的对立情绪较大,简单判决只会加深双方的矛盾,因此想注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调解方式和平解决纠纷。主审法官一方面侧重对被告打伤原告的行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制教育,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也对原告进行耐心的劝解,纠正原告认为造成骨折即轻伤的认识,同时劝导原告,大家都是一公之祖,一婆之孙,打开大门日日相见,希望其多一点谅解与宽容,有利于日后和睦相处。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的调解,被告承认自己打伤原告是错误的行为,但对原告主张的伤情持有异议,要求对原告伤情重新进行法医鉴定。

根据重新鉴定伤情的结果,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华某盛、华某邦自愿赔偿原告华某望、华某安各项损失13500元。至此,这起健康纠纷案得以圆满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