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山县洪港镇,驻有通山县人民法院最远的派出法庭洪港法庭。法庭管辖洪港镇、燕厦乡,包括负责人刘益在内的4名干警长期驻扎在这里,法庭承担了立案、审判和执行等多项职能。在面对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行为,洪港法庭的干警们毫不含糊,最大程度的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13日,洪港法庭干警奔赴武汉开展异地执行,成功将一名多次在执行行动中扑空的“老赖”拘传至通山法院。面对被执行金某的叫嚣,法庭干警果断宣布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向其释明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面对拘留决定,金某终于醒悟,写了悔过书,当即履行了部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剩余部分与申请执行人阮某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协议,且家属愿意为其提供执行担保,随后依法提前解除拘留。
2月15日,接到申请执行人蔡某提供的执行线索,连过年都未回家的被执行人李某突然现身,法庭干警立即驱车赶到其家中,见到正要躲避的被执行人李某,依法予以拘传并实施拘留。
2月17日,通过执行系统反馈,4个案件的几名被执行人名下有投保的大额保单,法庭干警在人民法庭通过电子签章的方式就地制作执行文书,前往相关保险公司进行冻结、扣划,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19日,法庭干警接到一名被执行人电话,反映微信支付宝无法付款,经过法庭干警的一番释法明理,该被执行人第二天主动到庭履行了债务,表示以后一定会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公民,法庭随后对其账户予以解冻。
洪港法庭在做好立案审理工作的同时,一周之内执行7件案件,得益于“e法庭”建设。通过“e法庭”,人民法庭可以在线查控财产线索、就地制作法律文书,科技赋能提高了法庭执行工作的执行效率。洪港法庭2022年共收案110件,结案110件,结案率100%,执行到位金额429.84万元,执行到位率34.43%。
下一步,通山法院将持续完善落实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推动人民法庭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诚信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