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空题:
1、民事诉讼应当遵循 。
2、人民检察院有权对 实行法律监督。
3、合同或者 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5、当事人 , ,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6、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 。
7、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 。
人民法院根据 ,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 , 。
9、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写明 、 、 、 ,并由 。
10、经过 ,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1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 ,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作证。
12、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 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13、当事人 或者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
; 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14、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 ,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15、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 , ,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
,即视为送达。”
16、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 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 除外。
17、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 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 转交。
18、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 、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19、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 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 。
20、保全限于 , 。
21、财产保全采取 、 、 或者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 。
22、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
23、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 、 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 ,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 、 、 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 、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 。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 。
26、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 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 、
、 、 、 、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 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7、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 ,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8、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 。
29、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 ,但人民法院准许 的裁定除外”。
30、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1、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 、
的内容除外。
3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 、 、 ,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33、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
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实行 。
34、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转为普通程序。
35、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适用特别程序。
36、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事人可以通过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7、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
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 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 、 ,当事人依据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
38、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 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 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9、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 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 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 再审,也可以交 再审。
40、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 讨论决定。
41、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 再审。
4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不得申请再审。
4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 、 、 、 、 、 、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44、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 、 、 、 、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提出。
45、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 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 、
,应当提出抗诉。
46、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 ,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
47、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 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8、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 的除外。
49、申请执行人因受 、 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 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50、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 。
51、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 。
5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 、 、 、 、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 、 、 、 、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53、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 ,并 ,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54、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 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
财产;不适于 ,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 。国家禁止 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填空题答案:
1、诚实信用原则。
2、民事诉讼。
3、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
4、公司住所地。
5、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
6、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7、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8、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9、应当出具收据,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
11、单位和个人,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
12、对专门性问题。
13、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
14、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15、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16、传真、电子邮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17、监所,强制性教育机构。
18、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19、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驳回申请。
20、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1、查封,扣押,冻结,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被保全财产的人。
22、解除保全。
23、诉讼,调解,驳回其请求,罚款,拘留。
24、诉讼,仲裁,调解,罚款,
25、人民币十万元以下,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26、五日内,十五日,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五日内。
27、调解。
28、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9、再审,撤诉。
30、第一百一十九条,七日内,七日内。
31、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2、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
33、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百分之三十以下的,一审终审。
34、裁定。
3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36、三十日内,裁定驳回申请,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37、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该裁定,诉讼。
38、上一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
39、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第一百九十九条,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
40、审判委员会。
41、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
42、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43、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
44、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六个月内。
45、第二百条,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46、违法行为,检察建议。
47、三个月内,再次。
48、提起诉讼。
49、欺诈,胁迫,和解协议。
50、法律监督。
51、强制执行措施。
52、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53、作出裁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4、指定期间,拍卖被查封、扣押的,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变卖或者自行变卖,自由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