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3-09 09:46
来源: 财务室


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通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通山县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通山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通山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法院交由通山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向通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等。

(二)通山县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通山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5,具体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南林人民法庭、横石人民法庭、厦铺人民法庭、大畈人民法庭、黄沙人民法庭、燕厦人民法庭。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458.21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3.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4.90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6.84%;其他收入33.31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65.20%。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458.21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增加了3.92%,其中公共安全2352.2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4.41%;社会保障和就业106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5.77%。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与2020年相比变化不大,微小幅度增加,主要原因:为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2021年我院新招录一批雇员制人员,增加了办案成本。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424.9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了6.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24.90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6.84%。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24.9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了6.84%,其中:公共安全2318.90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7.5%;社会保障和就业106万元,比2020年减少了5.77%。

3、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2021年我院新招录一批雇员制人员,增加了办案成本。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424.9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加了6.84%,增加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1669.20万元,比2020年增加3.65%,其中:人员经费1329.7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39.50万元。

2、项目支出755.70万元,比2020年增加14.63%。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69.20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了3.65%,其中:

1、人员经费1329.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6.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78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加3.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收入安排人员经费预算支出比2020年少,导致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人员经费支出比2020年多。

2、日常公用经费339.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6.90万元,资本性支出92.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增加3.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比2020年增加。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46.98%,其中:

1)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38.46%;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48.5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48.57%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通山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都有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39.5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增加3.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资本性支出(设备购置)比2020年增加。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6.90万元,资本性支出92.60万元。分项为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42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20.9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8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9.6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97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70.3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按采购类型分: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9辆,包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套)。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10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30万元。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比2020年增加了61.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设备购置需求增加。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通山县人民法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通山县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等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62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1.70万元。项目长期目标: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7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效益指标3个。项目年度目标:按照年度办案工作部署,依法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办案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7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

(十)其他事项

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湖北省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通山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