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拿到赔偿款后,我就有钱买助听器了,可以重新出去打点小工糊口,生活也会慢慢好起来,你不用担心。”
看着徐霞(化名)脸上开朗的笑容,我倍感欣慰,“多次往返30公里外的医院,与4个科室主任、3家鉴定机构走访沟通40余次,这样的结果终究是值得的。”
徐霞是我去年接手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原告,第一次沟通时我就发现她回话总是慢半拍,且时不时流鼻血,走路也不太稳当,徐霞告诉我,这是9年前那起交通事故留下的后遗症。
原来,2015年6月,徐霞乘坐其丈夫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行至大路乡派出所路段时,与被告谭言(化名)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徐霞因此受伤,经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谭言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司法鉴定所鉴定徐霞伤残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程序构成X伤残,谭言和保险公司也给付了相应的赔偿。但此次事故后,徐霞的身体陆续出现了很多后遗症,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徐霞找到谭言希望得到后续赔偿,由于两人对赔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最终徐霞将谭言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接手此案后,我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三方进行了调解,但是调解过程并没有我预想中那么顺利,保险公司提交的调解方案仅2万元医疗费及相应补贴,与原告徐霞的诉求相差甚远。被告保险公司认为,仅从十年前检查单上显示的数据来看并不能认定徐霞的听力构成十级伤残,对其伤残程度提出了重鉴申请,且认为徐霞提交的五次住院记录中的后三次均不是直接由交通事故造成的,对于后三次住院的医疗费也不予认可。因此,我迅速联系了鉴定机构,但由于时间过于久远,三家鉴定机构均表示无法重鉴,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胡法官,请你帮帮我,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我工也辞了,生活上也不方便,家人也被我拖累。我真的没办法了。”电话里,面对徐霞急切的恳求,我实在不忍就此放弃。
“为何当年已被鉴定出伤残,现在却无法重鉴?徐霞的伤残是否能够成立?多年前的交通事故是否是造成徐霞听力问题的直接原因?徐霞在这次交通事故中究竟受到了多大的伤害?”
作为一名刚刚入额的新手法官,这一系列问题让我措手不及。现有的鉴定报告已经是一份存疑的证据了,轻易地采信或者不采信都会造成对另一方的不公平。
为了还原事情的真相,我决定进行一次案件重现,从徐霞第一次住院的主治医生开始走访,了解徐霞当年的伤情和住院情况,核查听力问题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
通过查阅病历记录,用药记录,回忆治疗情况,医生告诉我:“当年的车祸造成了徐霞的颅内骨折,很大概率会影响到听力,建议你们可以做一个听力检测,确认徐霞听力是否有问题”。但是听力检测真的科学么?当事人如果在检测中假装听不见怎么办?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我又特地请教了耳鼻喉科的专家,得知现在可以通过ABR检测,客观地检测出伤者的听力情况。因此我立刻联系徐霞,全程陪同她进行了ABR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结合走访记录,我们最终拼凑出事情的原貌,徐霞确系因9年前的交通事故造成颅内骨折,影响到听力,对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构成十级伤残。
得到确切的调查结果后,我的信心更足了,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从医院走访记录、听力检测结果再到徐霞伤后所处的困境,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保险公司认可了徐霞的伤残等级,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原有调解方案上提高了3万元的伤残赔偿金,车主谭言也给予了适当的补偿,至此,案件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派驻到人民调解中心一年多时间以来,我深刻感受到,我们办理的每一件小案,都有可能是关乎老百姓一辈子的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秉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审慎审理每一起案件,耐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做到公平与效力相兼顾,力求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