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夫妻棋牌游戏平台“开房”涉赌被判刑

2019-04-15 09:27
来源: 刑庭
作者: 宋文定 张冬金

“本人现有大量房卡出售,有需要的速联系”、“房间快满了,玩的速进”。这些字眼对于使用网络软件打牌的人来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因为热衷网络打牌的人每天都在这些字里行间里按键奔走。你觉得日常消遣的行为很有可能就成为了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该行为就已真实的发生。

近日,通山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被告人阮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蔡某(系被告人阮某妻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没收两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0元以及涉案手机两部。

201710月至20183月份以来,被告人阮某利用手机建立多个微信群,先后邀约多达90余人进群,后购买虚拟房卡,在“咸宁旺财棋牌”游戏平台上开设“打拱茶楼房间”和“斗牛茶楼房间”,供群里成员赌博,以此抽头营利。20183月,被告阮某开设的打拱、斗牛微信群因涉嫌赌博被腾讯公司多次封号而解散。20184月,被告人蔡某再次新建斗牛微信群,将被告人阮某之前设立的斗牛群人员转至蔡某新建的斗牛微信群中,仍以“咸宁旺财棋牌”为平台,开设“斗牛茶楼房间”供群里人赌博。被告人阮某和蔡某两人从中非法获利130000元人民币。

通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阮某、蔡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微信平台开设赌场,从中抽头营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阮某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蔡某有坦白情节且是从犯,两人均已积极全额退赃,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次对网络赌博案件的审理判决,不仅表明了通山法院依法严肃打击赌博行为的坚决态度,同时也向那些抱有侥幸心理,没划清界限的手机党们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