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你不知道的掩饰、隐瞒犯罪?我来告诉你

2024-01-19 09:09
来源: 刑事审判庭

我国自2020年10月份以来长期大力开展“断卡”行动,力争从源头打击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在断卡这一行动中,经常会涉及的一项罪名即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近些年来,通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的案件数量不断飙升,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例展示

姜某某偶然在外网聊天软件上结识一名尼日利亚人,出于想通过帮助外籍人兑换外币的方式获取其口中商业机会的目的,在明知转入的资金存在涉诈问题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多张银行卡帮助其兑换,从汇率差中获利,并且介绍自己的弟弟帮助其一起兑换。最终兄弟二人双双受到法律的严惩。


姜某某在庭审中供述:“这个外籍人是合法的商人,我和他本人都不知道兑换的钱里面有涉诈资金,并且我在网上查询过我这种行为是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姜某某认为自己的上游没有在犯罪,因此自己也不构成犯罪。


实际上掩饰、隐瞒犯罪并不要求上游犯罪被明确地查实判处,只需要确实存在有诈骗等行为,下游人明知可能存在涉诈问题仍提供银行卡的行为,就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答疑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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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赚快钱,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或提供网上银行的登录密码、验证码,帮助刷脸识别、取现,以及通过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转移、隐匿财物。否则不仅让自己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也让自己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