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2014-01-09 17:00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通山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增选20名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五)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县;(六)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群众威望较高、敢于主持公道、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公民和现任人民调解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司法行政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律师等人员。

二、增选办法

1、由本人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推荐,或者由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基层组织推荐须经被推荐人同意。

  2、经本院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人选,后会同县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考察考核。

  3、根据考核情况,由本院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

三、报名时间、地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即2014年1月10日至19日。申报资料须在1月19日前交通山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2、单位或基层组织推荐和本人提出申请须提供如下材料:推荐表或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表现证明材料(包括职业、政治身份、日常表现等),均一式三份,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三张。通山县法院网站http://tsxfy.hbfy.gov.cn/提供单位推荐表和个人申请表下载。

联系人:陈菊芳,联系电话:2366169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附:推荐表和申请表

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岁)

相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面目

婚姻

状况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特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户籍所在地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奖惩情况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 渭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备注



(注:此表适用于公民个人申请)

申请人签名:(手写)

申请时间: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岁)

相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面目

婚姻

状况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特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户籍所在地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邮编及其他联系方式

推荐单位名称

推荐单位地址、邮编及其他联系方式

奖惩情况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渭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被推荐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此表适用于社区或单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