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千里追击,雷霆执法立见真章

----异地拘留百万“负翁”

2020-08-19 08:17
来源: 执行局
作者: 胡雁南 秦超

8月13日,通山法院在千里之外的汕头市逃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异地拘留措施。

222.jpg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刘某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最早于2017年9月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50余万元,由于被执行人王某、刘某红早已举家搬迁至汕头市,异地执行给执行员造成很大的难度,期间被执行人也仅仅偿还10万元,案件曾两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6666.jpg

申请执行人今年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局副局长秦超收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由于被执行人在汕头,秦超多次电话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未能成功,此后,被执行人既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秦超决定去汕头拘留被执行人,但是异地司法拘留程序繁琐,协调难度较大,这也是很多干警宁愿远赴数千里把被执行人直接带回本地,也不愿按规定请求协助异地送拘。秦超通过无数次地与汕头市拘留所、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的电话沟通,明确了异地拘留的程序和资料后,马上带领2名执行员,奔赴数千里以外的汕头市。期间三名执行干警不辞辛苦,在汕头市金平区法院、公安局、拘留所来回办理转换拘留手续后,在汕头市金平区法院执行员的协助下,将被执行人王某找到,对其宣布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并办理了拘留前的体检和送拘手续。当晚,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主动联系法院,将积极配合法院解决问题。

777.jpg

据了解,此次协助通山法院执行司法拘留措施,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尚属首次。此次合作,充分彰显了两地法院执行联动的大局观和战斗力,更体现了两地法院执行攻坚克难的决心。两地法院通过跨区域司法协作,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增强了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为维权的信心,切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