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厦法庭成功引导一对夫妻和平分手

2017-12-12 08:21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陈继井 宋文定

近日,燕厦法庭成功引导一对夫妻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在心平气和的情绪下“道一声再见”。tim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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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原告王某与被告华某是自由恋爱,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现子女均已成年。夫妻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关系一直比较紧张。王某考虑到华某身体患有疾病,多年来凑合着一起过。终于在一次大吵一架之后,王某于2016年1月向通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华某离婚。因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为挽救原、被告之间的婚姻,燕厦法庭判决不准原告王某与被告华某离婚。自王某提出离婚以来,夫妻二人一直分居生活,没有和好迹象。2017年10月,王某再次提出离婚,且态度坚决。燕厦法庭庭长曹建安思考再三,决定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华某认为自己既要上班又要带孩子,同时还要经营小店养家,导致身体患有多种疾病,不同意离婚。原告王某认为自己与被告华某感情确已破裂,坚决要求离婚。在调解和好没有可能的基础上,曹庭长又多次登门做王某与华某思想工作,经过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原告王某自愿将名下所有房产都让出给被告华某,并承诺承担起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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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人民法院燕厦法庭对本案的判决,既体现婚姻家庭案件以和为主、慎判少判的原则,也通过细致工作引导原被告自主达成和解的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对此案的判决均表示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