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甘正良等一行三人到通山法院督查调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钟华岗,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开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义晓、县司法局工会主任刘祖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章德良等参加调研。
会议现场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甘正良
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汪波
会上,陈开明副院长汇报了我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一是建立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二是有序推进庭审实质化。今年1至4月,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114件,审结8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21件,经召开庭前会议调解14件,判决7件),结案率为71%。其中简易程序审理的23件,占案件数的20.17%,当庭宣判率达100%,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领导介绍了他们的具体做法,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汪波跟与会代表就改革中的具体作法进行了交流探讨。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钟华岗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开明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义晓
县司法局工会主任刘祖源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章德良
钟华岗院长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是我们当前的工作要求,刑庭要在被告认罪认罚,对结论无异议,不产生社会矛盾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进一步优化诉讼模式,抓住实质,去除虚步,进一步完善、深化、拓展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公、检、法、司几家单位要继续协调配合,确保在全市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做出通山贡献。
最后,市中院副院长甘正良作讲话,对通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几家政法战线的干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以高度的责任心、先行先试的开创精神表示了肯定;通山法院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联动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尝试将调解工作前置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作法可圈可点;下一步,希望通山法院能够继续总结经验,开好观摩庭,以现有工作成效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改革工作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