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行职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09-11 10:26
来源: 大畈法庭
浏览: 1467作者: 徐华南

近日,通山县大畈首例涉及企业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件在大畈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5月初大畈长坡岭采石厂递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到法庭,大畈法庭经审查,发现是大畈镇官塘村袁某在该厂拖欠砂石款所致,因双方属于长期的买卖关系,欠款较大,导致该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各持一词。大畈法庭考虑到因疫情期间一些企业的经营按下了暂停键,一方面需要在延迟开工期间承担房租工资等成本,另一方面需要承担疫情带来的市场份额缩减,导致许多中小微企业不堪重负。为此高度重视,立即与被告袁某联系,经了解袁某对拖欠的货款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在结算方面产生了分歧,所以才迟迟未付款。

大畈法庭决定首先立案保发展,立即对被告袁某依法送达了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经过庭审确认双方的争议并不是很大。虽当庭没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但大畈法庭全体干警并不气馁,在庭审结束后利用空余时间,采取多次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与原、被告沟通联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向原、被告释明法律、法规,并帮助原、被告之间整理多年来存留的票据清单,还原双方长达三年来的货物数量及金额。最终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和好如初,化解了彼此间的猜疑,达成了和解,并握手言和。纷纷对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好评。

    下一步,大畈法庭将以提升司法效能为切入点,积极投身“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助力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