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公正执法获锦旗

2021-12-08 15:05
来源: 执行局

12月6日,申请执行人程某来到通山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刘益、袁祥锋手中,向通山法院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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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程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首次执行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银行里的10000余元存款进行了扣划,剩余170000元的债权,因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暂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后根据被申请执行人程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在第三方某房地产公司有债权,用一套房屋销售后的房款交于王某抵债,后该房屋顺利销售,但房款一直存放在第三方开发商处。恢复执行后,通山法院执行干警找到该房地产公司,并联系了王某,告知了其有财产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王某要求第三方房地产公司向申请执行人程某代为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在收到锦旗后表示,本案申请执行人程某起初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能理解,也曾认为自己的债权不能实现是法院不作为造成的,殊不知,很多时候债权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人民法院对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查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名下虽有财产但暂时不能进行处置时的一种结案方式。“终结本次执行”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依然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通山法院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执行质效,用奋发作为诠释一心为民的宗旨,用满腔热血兑现公正司法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