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e家(24)|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 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2023-12-22 16:31
来源: 九宫山法庭

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九宫山人民法庭坚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办案导向,在诉讼全过程坚持不懈调解,成功解决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使同村关系的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2022年5月,罗某在驾驶二轮摩托车前往九宫山镇的途中将邓某撞伤。导致邓某受伤达到十级伤残。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邓某不得已向九宫山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九宫山人民法庭在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罗某始终认为自己已尽到了救助义务,且支付了部分医疗费,故不愿再支付伤残赔偿金等费用。经过多轮庭前调解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总结了该案的争议焦点,并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讲解,但双方仍各执一词无法进行调解,最终法院判决罗某赔偿邓某1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罗某多次找到法庭,请法院帮忙再做一次调解工作。秉持着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承办法官联系上了邓某及其家人,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耐心劝解和释法说理下,邓某及其家人考虑到被告是自己本村人且相识几十年,罗某在伤后也确实没有逃避责任,一直在尽心尽力地照顾邓某,最终双方一致同意以6万元达成和解,罗某当场给付5万元,剩余1万元于2024年8月1日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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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定分止争的重要方法,有利于及时和彻底的解决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虽然判决书已经送达,但九宫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止于程序结案,在判决书已生效,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前,依旧充分尊重原、被告双方意见,将调解贯穿到诉讼全过程,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