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回访:法院联合妇联及社区上门拜年 继法院两度发出《家庭教育令》后,那些孩子怎么样了?

2024-02-08 16:36
来源: 立案庭

2022年5月,通山法院在审理饶某诉蔡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经向通山县妇女联合会了解相关情况,饶某、蔡某作为父母,对三个婚生女未尽到应尽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违反了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监护的禁止性规定。经法庭当庭释明利害关系,二人仍未对小孩的抚养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

通山法院于2022年6月10日作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二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不得让三个婚生女单独生活,并合理安排好三个婚生女的衣食住行,多关心三个婚生女的学习、生活状况,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同日,通山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

2023年7月,蔡某作为原告向通山法院起诉,要求与饶某离婚。通过多方查证,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通山法院了解到,2022年的家庭教育令发出后,三个婚生女的生活、教育情况并未得到改善,蔡某、饶某仍未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令要求的相关义务。为此,主审法官对双方进行训诫并再次向二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第二份家庭教育令发出后,法院判决准许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年龄最小的女儿蔡某3由母亲饶某抚养,大女儿、二女儿由父亲蔡某抚养。案件审理结束后,饶某带领小女儿在外地生活,蔡某则带领两个女儿在通山继续生活。

2024年1月2日,小年来临之际,主审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蔡某、饶某后,决定同妇联及蔡某所在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拜年,看看两个小孩的现状,并为两个小孩送去爱心礼物。

来到蔡某家中,主审法官感到眼前一亮。两个孩子在干净整洁的房子中间烤着火看着书,孩子的父亲蔡某穿着干净的亮色羽绒服,整个人也褪去了婚姻纠纷带来的颓废。相较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孩内向少言,房屋光线不明、内务杂乱的情形,真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另外,在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也拨通了在外地的饶某电话,了解到她抚养小女儿后,已妥善解决了小女儿的读书教育问题,其自身情绪也已完全平和,母女之间相处十分愉快。

通过亲眼目睹,亲耳听闻,蔡某及饶某在收到法院下发的教育令后,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问题,主动平复好自身情绪并合理、妥善安排好了三个未成年女儿的教育生活。双方在结束婚姻关系后,及时投身于工作,积极上进,目前已各自开始新生活,不仅是居住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由双方抚养的女儿们也有了更多的笑容。

《家庭教育令》不是一份没有生命力的文书,它传递出的是一份责任,是社会对未成年的关怀和温暖,“命令”下达后,是否按“令”行事,还需要各方共同监督。通过本次回访可以看出《家庭教育令》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新年将至,希望每一份责任和教育都不缺位,愿天下所有的孩童都有爱与陪伴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