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诉前调 医患纠纷终和解

2023-10-16 15:14
来源: 综合庭

2021年9月,程某的丈夫王某因腹痛前往某医疗机构就诊,该医疗机构对王某实施了诊疗措施,并予以王某药物治疗。王某回家后按照医嘱喝药后栽倒在地,面色苍白,家属程某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王某于当日死亡。程某认为医疗机构对王某的诊疗存在过错,而医疗机构则坚持认为该结果系王某自身疾病所致,不应由他们承担责任。为维护自身权益,程某向通山法院提起了诉讼。

通山法院收到诉状后,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本着协商、互谅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本案分流至人民调解中心,由诉前调解人员组织双方调解。人民调解中心了解案情后立即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进行疏导。但是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进展受阻,于是程某坚持继续走诉讼程序。

第一次庭审中,原告程某要求申请司法鉴定,需等鉴定结果出来再另行通知开庭。在此期间,通山法院又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尝试争取双方达成和解,但是双方当事人仍难达成共识。鉴定结果出来后,于2023年9月准备第二次开庭。庭前法院一直未放弃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安抚双方情绪,细心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各项损失费用的计算标准,努力缩小双方认知隔阂,多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与要求,不断对协议进行调整。

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沟通与调解后,双方终于对补偿事宜达成共识。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在前期已赔偿3万5千元的基础上,再赔偿27万元,案件得到妥善化解。看到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捺印的场景,法官悬着的心落了下来,这起医患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通山法院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双方自愿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解开了沉积当事人心中的心结,实现了法院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捷,既为解纷加速,又为审判减负。今后通山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夯实社会稳定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