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法庭倾情调解 邻里八年积怨终化解

2018-03-26 10:29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冷绪昌 胡雁南

邻里间因宅基地产生矛盾,纠纷不断积怨八年,最终对簿公堂。近日,南林法庭多方协调,成功化解了港路村最大的邻里矛盾,使他们化干戈为玉帛。

邻里纠纷僵持八年

这场纠纷萌芽于2011年,程甲、程乙均为通山县南林桥镇港路村的村民,因两家都想购买同村程丙的房屋而发生争吵,程甲将程乙妻打成轻伤。双方在南林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程甲也支付了赔偿款。两家的争议告一段落,但内心的怨恨却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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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人民法庭

2012年,程甲与程乙又为通道问题发生了吵打,积怨进一步加深。2013年,两家又因为利用本组公共禾场的事情起了纠纷,双方在村干部主持调解时再次发生了争议,程乙子与程甲扭打起来,程甲轻微伤甲级,程乙子轻微伤丙级。2014年1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四),南林派出所出警协调未果,对程乙子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200元,程甲罚款200元。这样程乙子在拘留所中过了年,双方的积怨进一步加深。

对簿公堂索要赔偿

2014年4月,南林派出所主持协调两家赔偿事宜未果。6月,程甲诉至南林法庭,要求程乙子赔偿损失11233元,诉讼中,程乙子提起反诉,要求程甲赔偿损失2179元。法庭经审理,按责任,依法判决由程乙子赔偿程甲损失5868元,驳回程甲、程乙子的其他本诉、反诉请求。程乙子不服,提起上诉,经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6年12月作出判决,驳回程乙子的上诉,维持原判。

程乙子没有认识到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程甲到南林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多方协调巧妙化解

南林法庭庭长冷绪昌在收到程甲的执行申请后,考虑到双方邻里关系,积怨已深,如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虽然可以即时执行完毕,但双方的积怨将会永远无法化解,且只会越积越深,累及三代。

冷庭长多次深入现场,了解现状,由于双方均常年在外务工,法庭分别与双方电话沟通不下50次,不厌其烦地向他们宣讲邻里和睦相处的道理。另一方面,冷庭长与港路村支书、南林桥镇驻村干部等多次组织,召集双方家庭8名成员召开协调会,在冷庭长的倾情劝说下,在村支书、驻村干部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与对方和好,接受法庭的调处,当场握手言和,对南林法庭这种纠纷解决方式表示感谢。至此,港路村最大的邻里矛盾烟消云散,港路村的天空也更加晴朗。

南林法庭本着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精神,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协调村支书、驻村干部共同化解邻里纠纷,获当地党委、政府、村民的一直好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