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失火获罪欲断魂

2019-04-04 08:59
来源: 刑庭
作者: 宋文定

近日,通山法院审理判决一起失火案件,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查,被告人黄某在自家的责任田中焚烧稻草。被告人黄某用打火机点燃稻草焚烧十多分钟后,见焚烧的稻草没有明火和浓烟便离开。两个小时后,被告人黄某焚烧的稻草引起周边山林燃烧,造成森林火灾。经鉴定,本次火灾过火面积共计3.29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01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0.28公顷。

通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擅自在野外点火焚烧稻草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1公顷,构成失火罪。考虑到被告人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本案中,虽然火情得到控制,但是一旦火势扩大,造成重大损失,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近日四川凉山的30位消防员战士就是为了扑灭森林火灾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在向英雄致敬的同时,更要重视护林防火的重要性,清明节马上就要来临,在祭祀祖先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防火,避免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