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拾柴火焰高 为民服务心结解
——多方力量共同化解一起纠结近30年的家族矛盾
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厦铺法庭在市中院、县法院党组、市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以及当事人家属的帮助下,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缠近30年的家族矛盾,一件发生在亲兄妹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终以“兄妹一场 互谅互让”的精神,均撤诉结案。
案件起因:
阮氏兄妹(以下简称阮兄、阮妹)系同父同母的亲兄妹,二人均为退休干部,阮兄(1951年生)居住在通山县通羊镇,阮妹(1955年生)居住在咸宁市咸安区。双方自上世纪90年代因赡养母亲问题产生隔阂,双方便不再来往,亦影响到下一代之间的感情,直至母亲去世,阮兄也因某些原因未能回家送葬。2017年清明节,阮氏兄妹均回老家扫墓时,发生口角,矛盾升级。阮妹将家庭矛盾产生始末以及母亲临终前的两份遗嘱做成了16页的《告相亲书》在老家进行了散发,双方矛盾再次升级。阮兄认为阮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名誉,遂将阮妹诉至法院,阮妹认为阮兄的行为也早已伤害了自己名誉,在诉讼过程中也提起了反诉。双方均要求对方向自己公开、书面道歉。
审理过程:
本案于2019年3月在通山法院立案受理。一审法官在查明基本事实,并经大半年的调解无果后,依法判决阮妹败诉。阮妹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官在委托市人民调解中心对该案进行了2次调解无果后,深入案发乡村进行调查,并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和调解后,根据二审查明的相关事实,本着审慎的原则,将案件发回重审,并提示:重审时应尽可能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并选择有利于矛盾化解的适当方式。
重审中,主审法官对该案高度重视,特别挑选了具有市人大代表和厦铺小学校长身份的陪审员各一名参加合议庭,并将第一次庭审时间定在12月4日宪法日,还邀请辖区相关干部、村民代表参加旁听。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不再纠结过去争议的一些细节。法官和陪审员并从家庭和谐、党的培养、后代和睦、家属期盼等多个方面进行释法和劝说,双方思想终于有所松动,同意调解,但表示“今日不可能一次性调解好”。法庭遂决定七日后再次调解。
这七日内,主审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联系了双方的子女,及能向双方分别说得上话的有关人员,请他们帮忙劝解。第二次调解中,阮兄对自己在赡养老人方面存在的不足表示了道歉,阮妹也对其散发《告相亲书》的行为表示了道歉,但因个别原因,调解笔录一方未签字,致调解暂无果。而法官从中看到了至调解成功,仅差最后“一把火”,遂决定年末前再次组织调解,希望双方能放下过往,安心过个新年。
期间,法官准备在再次调解时,安排双方在法庭食堂吃一餐“和好”饭。调解时,市中院领导、县法院领导也继续高度关注调解进展,并参与到具体调解中,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双方终于接受法庭提出的“兄妹一场 互谅互让”的深意,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并分别向法庭提交了撤回本诉和反诉的申请,却并未吃“和好”饭。
撤诉裁定送达后,法庭又担心双方亲属间的心结未能彻底解开,利用村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机会,向与会党员乡亲们反馈了案件息诉的情况。乡亲们对法庭工作报以热烈掌声,并表示再见兄妹一定不分彼此,会继续做好弥合工作。
法官心得:
本案双方当事人虽为亲兄妹,但是矛盾产生时间已久,双方怨恨很大,连带双方子女、亲房都产生了隔阂,且双方都非常固执,经历了一审、二审、重审,终于调解和好,撤诉息诉,实属不易,特将审理过程的心得整理如下,供同仁们参考:
一、充分准备,在已有基础上“抓大放小”。考虑到本案已经过一审、二审,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和证据等方面基本无太大异议,重审过程中,法官认真研读资料后,在庭审中引导双方当事人逐步接受“判决双输,息诉双赢”、“和为贵”,抛开诸多“细节”的审理理念和思路,取得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认可和配合。
二、因人因案施策,从政治教育实现“破冰”。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退休干部,都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重审时特意挑选了具有人大代表、校长身份的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并将开庭日期定在宪法日。庭审时又从党的教育、人民内部矛盾内部解决等政治高度出发,结合兄妹情、家族团结等“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释法和说理,致双方固执的思想出现松动,实现“破冰”。
三、协同合作,多元化解家族矛盾纠纷。一是上下联动,是本案能息诉的基石。重审中,法官根据调解进展,及时取得市中院、县法院领导的支持,纷纷出面对双方进行劝导,感动了当事人和代理人;二是争取社会力量参与调解,为本案能息诉起到明显帮助作用。法官针对双方系退休干部,多方努力找到能跟双方当事人分别说得上话的相关人员进行侧面劝解,效果明显;三是争取双方子女出面调和,拉紧“血缘纽带”,重温家族荣誉,为本案能息诉起着融冰触点作用。法官针对双方子女均有成就,特别是有一子殊获抗疫全国先进人物,并受习总书记接见的家族光荣,以及他们家族四代均为国为民作出很大贡献角度,联系双方子女,诚心邀请他们以亲属身份出面调和,效果显著。
在多方力量协同合作下,经过多轮调解,正能量累积效应出现,双方逐步放下心结,矛盾逐步化解,最终撤诉息诉,达到双赢。诠释了游劝荣院长提出的“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为民理念。
四、案结事了,再入乡村弥合亲情。毕竟近30年的纠纷,虽然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笔录,提交了撤诉申请,但离最终化解心结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况且亲房邻居等都在几次庭审中进行了“站队”,为避免双方息诉的成果化为泡影,法官在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再次深入案发乡村,借该村党组织生活的机会,将案件审理和息诉的情况予以反馈,获得了当地党组织和乡亲们的支持,表示愿意帮助当事人弥合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