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 告

2015-09-0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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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公   告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但下列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

曾卫国,男,1974年8月1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咸宁市人,住咸宁市咸宁区温泉桂花街162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0119740801097X。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40907.53元的义务。

贾我堂,男,1974年9月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洪港镇贾家源村一组135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409023411。

贾我煌,男,1981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洪港镇贾家源村一组135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8111153410。

上列两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人民币200000元及利息27306元的义务。

吴新华,男,1964年5月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通羊镇赤城村八组。公民身份号码421224196405020033。

胡庆晚,男,1961年3月10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通羊镇赤城村十五组。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6103101611。

吴连城,男,1981年6月23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通羊镇赤城村九组。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8106231330。

吴子东,男,1970年11月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通羊镇湄港村二十一组。公民身份号码421224197011050015。

阮士彬,男,1980年10月6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通山县黄沙镇大池村一组26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8010066115。

上列五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借款250000元及其利息的义务。

福建福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德钦,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012201016,该公司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X11617372。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罚款20万元的义务。

王能辉,男,1973年4月2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农民,住通山县大畈镇白泥村一组。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304246416。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借款60000元的义务。

程正军(曾用名徐良文),男,1973年1月3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咸宁市邮电路添地缘C栋2单元601号。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301035832。

徐荷静,女,1972年2月8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通山县人,住址同上(系程正军之妻)。公民身份号码:422326197202085842。

上列两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申请人借款56万元及利息17万元的义务。

广西新秀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金明,公民身份号码:45232419600205031X,该公司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791331147。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申请人罚款8.1万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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