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未成年成长, 通山法院发放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2024-04-19 17:16
来源: 立案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共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要求各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的衔接。通山法院积极响应,于4月18日,即《工作意见》发布后审理的第一起离婚案件时,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全某和刘某于2006年3月登记结婚,于2006年5月生育女儿刘某1,2010年3月生育女儿刘某2,2014年9月生育儿子刘某3,但因家庭琐事,两人时常发生争吵,2024年4月,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庭审中,考虑到三个子女均系未成年,为引导双方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办法官当庭宣读并向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二人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应当主动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共同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全某和刘某也当场承诺,不论夫妻关系是否可以挽回,都一定会履行好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和义务,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幸福的童年,即使最终解除婚姻关系,也会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妥善处理好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不让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不开心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

今后,通山法院将为审理的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