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通山人民法院黄沙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协调下,一对离异夫妻放下矛盾、重拾信任,主动达成执行和解,解决了未成年人的探视权及抚养费问题,营造了和谐的家庭氛围。
矛盾交织:抚养费与探视权的“双困局”
申请人阮某因前夫安某未按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向通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安某并非故意拖欠抚养费,而是因长期无法探望孩子而产生抵触情绪。
“她把我的电话都拉黑了,我想孩子了,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打个视频都不可以。之前我还主动给孩子买保险,也被她拒绝了!”电话里,安某情绪激动。
可阮某也满腹委屈,“离婚这么多年,我独自带着小孩,从2017年开始,他一分钱都没有给过。他的话不能全信,全是借口!”
为打破僵局,执行法官积极与阮某联系。当了解到孩子现在正上初中二年级,还处于青春期,心思敏感细腻,也急需父亲的关爱之后,立马打电话给安某,向他转述了孩子的近况,并引导其从孩子成长角度理性看待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安某深受触动,坦言:“我也知道是在赌气,但我真的很想孩子……您可以和孩子妈妈说一下,让我与孩子视频吗?”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阮某最终同意安排视频见面。当天晚上,安某与孩子视频完之后,告知执行法官,他愿意与阮某进行执行和解。
双向奔赴:司法温度化情感坚冰
抓住这个契机,一份执行和解协议呈现在双方面前:安某在签订协议当日即向阮某支付5万元抚养费,剩余的抚养费年底一次性付清,并承诺今后按约定每月支付抚养费。而阮某也不得阻拦安某探望小孩。至此,一件涉及抚养费及探视权纠纷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在后续回访过程中,安某告知执行法官,现在他经常回来探望孩子,而孩子也比以前更加活泼、开朗了。
家事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更不能简单强制执行。通山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透过案件的表象,从根源处解决纠纷,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亲情裂痕,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既解“法结”、更解“心结”,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刚性,也体会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