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警捡到钱包后主动找失主归还

2017-12-12 08:31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陈继井 胡雁南

“谢谢刘益警官,钱包里面的东西都很重要,如果补办会超级麻烦,我才是第三次来通山,这件事情让我对通山的好感度直线上升!”失主龚先生从通山法院取回失而复得的钱包,情不由衷的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受。

失主钱包.jpg

失主的钱包

联系到失主的购物小票.jpg

联系到失主的购物小票

12月7日下午2点钟左右,法警刘益在经过兄弟厨房时,捡到一个黑色长方形钱包,里面有现金七百元,社保卡一张,银行卡、信用卡多张,和一张提货单。这张提货单上有一个手机号码,刘益连续打了五六通电话都没人接,便想着下班后就将钱包交到公安局。快下班的时候,刘益放下手中的工作又拨了一次电话,失主龚先生接听电话后,明确说出钱包里的现金数量和相关物品,经核对龚先生确属钱包的主人,于是刘益邀请龚先生第二天到法院取回钱包。12月8日上午,龚先生临时出差,便传来自己的身份证,委托同事小涂来取钱包,在核实了小涂的身份信息后,将钱包交给了小涂转交龚先生,并嘱托以后一定要小心保管。

刘益与失主同事交接钱包.jpg

刘益与失主同事交接钱包

刘益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法院干警的高尚的道德情操。在得知刘益捡到钱包后主动联系失主归还钱包的事迹后,大家纷纷表示要向刘益学习,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用自己的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打造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