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民法院做好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工作

2015-05-07 11:26

   

5月4日,通山县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度交流座谈会。会上,通山法院立案庭庭长周劲松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并对基层法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进行了现场解答和回应。随后,通山法院副院长华先江强调,要消除思想障碍,认真做好立案登记制的准备工作,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业务技能。组织立案庭及其他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深入学习改革的背景、明确立案登记与审查的区别、登记和不予登记的情形等,做到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是强化立案登记准备工作。为做好立案登记工作,我院认真抓好立案登记有关配套准备工作:印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张贴,便于当事人了解立案登记相关规定,将宣传工作到位;梳理《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格式,并将格式文本张贴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方便当时人参照书写,做到方法到位;编制《立案材料收件凭证》和《补正立案材料一次性告知书》格式文本,便于当事人的起诉、自诉得到依法、及时受理,做到服务到位。

三是强化窗口服务作风监督。做好立案监督和窗口服务作风建设,贯彻落实《通山县人民法院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规范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等。采取院领导轮流督查方式,监督检查立案窗口部门,并把立案监督与评先选优挂钩,倒逼法官规范立案行为。

县政法委领导巡视立案庭

公告栏展览立案登记制的常见问题问答

户外电子屏循环播放立案登记制的常见问题问答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立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