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e家(2)|以案释法:祖父母能否主张对孩子的临时抚养权?

2024-01-19 08:46
来源: 南林法庭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么父母无法照顾孩子的情况下祖父母有资格拥有孙子的抚养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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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张某与程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1子1女,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后男方因犯罪入狱,女方离家外出务工,两个孩子现由男方父母照顾。

现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经法院释明,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需要就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女方要求抚养两个孩子,等男方出狱后可再就孩子抚养问题与男方私下协商。但男方父母认为,女方趁男方服刑期间起诉离婚,是趁人之危,故主张对两个孩子享有临时抚养权。经法庭调查查明,男方父母已年过六十,在家务农。女方则在外务工,收入一般,且有负债。男方出狱时间是一年之内。 


裁判结果

在经多次协调无果后,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到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与抚养能力,在祖父母作出愿意代为照顾的承诺后,判决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在男方出狱前由男方父母代为抚养,婚生女由女方抚养,互不负抚养费,男女双方对婚生子女均享有探望权。


以案释法

从法律上来说祖父母原则上不可以直接争取孩子抚养权,因为未成年孩子的法定抚养权是归孩子的父母的,除非有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或者有其他法定事由的,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直接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官寄语

爱从来不是占有,而是成全。父母的离异对孩子来说已是不幸,可如何最大程度降低伤害、健康成长,才是两个家庭应该思考的问题,而不是以爱之名,将大人的情绪绑架在孩子身上,夺走孩子与父母共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