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法庭:灵活办案时间 践行司法为民

2018-04-18 08:38
来源: 研究室

4月9日,黄沙法庭利用中午时间成功执结了三件农名工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原告阮某三人与被告孟某均系黄沙铺镇村民,2014年清明开始,三原告在被告承建的工程内做外墙保温工程,被告在给付部分劳动报酬后尚欠三原告共计近12万元,后三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履行义务。为此,三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孟某立即偿还拖欠的全部劳务报酬。案件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期给付原告劳务报酬。支付期限届满,被告孟某仍未履行义务,三原告遂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黄沙法庭考虑到三原告皆为农民工,现在正是春耕农忙时节,便合理安排办案时间,灵活办案方式,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全力化解农民群众的纷争,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