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执行局工作获民众认可

2017-11-17 10:47
作者: 陈继井 胡雁南

    2017年11月2日,徐某给通山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了一面“执法如山”的锦旗,徐某激动地握住执行局周局长的手不停地道谢,感谢执行局帮我挽回的损失,你们的工作换回的是我半生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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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向通山县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

    据了解,2014年9月11日,朱某因投资修路需要资金周转向徐某借得现金186000元,约定月息二分,期限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朱某拖欠不还,无奈之下,徐某将朱某告上法庭,2016年4月,经法院判决,朱某在一个月内偿还本息合计237400元。

    拿到判决书后,徐某心里舒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的积蓄总是有着落了,于是她拿着判决书去找朱某要钱。哪想到朱某每次都以不在家、工程款难结、资金紧张等各种理由推拖。徐某放下的心又再一次提了起来。

    正在徐某犯愁“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时候,她了解到了通山法院的“霹雳行动”,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徐某于2017年5月21日,向通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向朱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拿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朱某的态度有所转变,他向法院执行人员表达了自己的困难。法院执行人员在对朱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陪同朱某一起到有关单位负责人表明了来意,攻破了结账难点,终于结款59000元人民币,朱某颇为感动,既解决了他多年难解的工程款问题,又避免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尴尬。在法院执行人员的见证下,双方自愿同意,以朱某价值约为20万元的商品房来抵偿剩余的18万元债务。这样,朱某欠徐某的237400元债务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局在执行行动中,深入调查,以解决申请人诉求为目标,通过调查、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高质高效解决申请人的债务纠纷。